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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顾问:减排工作重在行动

点击:2 次 添加日期:2015-07-16

  近日,环保部对2014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进行了公示,原本脱硫脱硝做的比较好的电厂,最近也因为设施屡屡出问题而受到处罚,例如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所属10家电力企业因存在脱硫脱硝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未建脱硝设施、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等问题而遭受严厉处罚,这也为火电企业敲响了警钟。
  
  中投顾问董事、研究总监郭凡礼指出,国家明确提出将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十二五”期间的主要减排任务,继续推进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工作,但大多数火电企业未能将减排工作落实在行动上。尽管从2008年开始,国内大部分电厂已经被要求安装脱硫脱硝设备,但企业面对脱硫脱硝的巨大成本减排工作并不积极,有些企业只在相关部门监管严格的时候运行这些设备,甚至有少数企业宁愿接受处罚也不愿对废气进行脱硫脱硝处理。由此可见,火电企业在废弃超标排放方面存在的诸多弊病亟待解决。
  
  火电企业废气排放屡屡超标,最根本的原因是脱硫脱硝设备安装和使用成本过高,企业无力承担。尽管近几年煤价出现了大幅度下跌,政府也调高了电价,但我国经济增速放缓,面临巨大的下行压力,这导致国内用电量的普遍下降,进而严重制约了发电企业的经营利润。此外,一台脱硫脱硝设备的成本少则几亿、多则几十亿,以火电企业目前的盈利状况来说根本无力支付如此高昂的费用。
  
  国家对于脱硫脱硝设备的使用虽然有相应的补贴政策,但补贴的力度远远不能弥补企业在这方面的投入成本,这也是火电企业对减排工作不积极的原因之一。而且部分企业对于国家相应的补贴政策的完全不知情也导致了企业对超标废气的盲目排放。
  
  此外各地也存在对企业超标排放废气监管不严和惩罚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方面,不同地区的监管部门对当地电厂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力度不相同,电厂所处位置距监管部门较远、监测工艺复杂和人力成本过高等也导致了监管工作不力;另一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火电企业排污进行约束,企业违规成本过低也是造成其宁可违规也不治理的主要原因,因此政府亟须出台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对企业行为进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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